最新消息
义乌市人社局
就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
发布重要提醒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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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用人单位应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禁止事项
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工人、搬运工人、环卫工人等重体力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
二、温馨提示
要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落实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
要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降低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
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倡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时间等措施,保障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工伤认定
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镇街将加大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天气权益保障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共同分析研判高温天气劳动安全形势,健全极端高温天气应急管理措施,在高温重点时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周天气
预计未来七天受副热带高压控制
义乌持续晴热高温
前期午后局部有阵雨或雷雨
需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8月1日(星期四):晴到多云,午后局部有阵雨或雷雨;29~39°C;偏南风2~3级;
8月2日(星期五):晴到多云,午后到夜里局部有阵雨或雷雨;29~40°C;偏南风1~2级;
8月3日(星期六):晴到多云,午后到夜里局部有阵雨或雷雨;30~41°C;偏南风2~3级;
8月4日(星期天):晴到多云,午后局部有阵雨或雷雨;30~41°C;偏南风1~2级;
8月5日(星期一):晴到少云;31~41°C;偏南风1~2级;
8月6日(星期二):晴到少云;30~40°C;偏南风1~2级;
8月7日(星期三):晴到多云;30~40°C;偏南风1~2级。
原标题:《最新!义乌发布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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